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和睦村大和岭小组,一场围绕土地的交易正演变成一场“罗生门”。廉江藉的陈某天本以为自己花了90万元能买下一片土地的使用权,却在半年后陷入“钱地两空”的困境。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这场交易中出现了村民、中间人、前村长等多重角色,而那张写着“10000元”的收款收据,成了揭开这场土地迷局的关键钥匙。
一、 90万买地的“甜蜜承诺”:三个月办妥手续
故事的起点,要追溯到2025年12月初。陈某天经人介绍,结识了当地村民林某森(该村前任村长)。林某森声称自己在村里拥有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,并许下“三个月内把地手续办好,钱付清,地归你”的承诺。
为了给陈某天吃下“定心丸”,林某森不仅出示了身份证明,还特意拉来了邻村的“能人”——徐某胜(别村村书记)前来“站台”背书。
于是2025年12月5日,出于对对方的初步信任以及对“三个月办证”承诺的期待,陈某天向林某森支付了第一笔款项——20万元。林某森当场出具了一张手写收据,上面清晰写着:“今收到陈某天交来购买土地(用途)的款项,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正(¥200000元)。” 收据上还特别注明了三个月内把铁栅申请下来(可后来却搬出了自然资源局没有指标的理由,声称办不下来)
当时,林某森口头约定:“先交这20万,剩下的70万三个月内付清,地就正式归你。” 谁曾想,这句口头承诺,竟成了一场漫长拉锯战的开始。
然而,当陈某天的代理人与徐某胜进行微信沟通时,却遭遇了推诿和敷衍。在沟通无果、眼看对方毫无履约诚意的情况下,陈某天的代理人态度坚决地向徐某胜发出了最后通牒:
“如果你继续这样拖延,我只能报警说你们涉嫌诈骗,然后再通过各大平台把这件事曝光出去,让整个惠州都知道你们是怎么做事的。到时候你就后悔来不及了。你自己选吧。”
面对这一警告,徐某胜声称会叫“安平”来联系处理,但事后却杳无音讯,所谓的“安平”始终未曾露面。
二、 半年无果,钱地两空:中间人与“前村长”的推诿
然而,三个月过去了,土地手续毫无动静。陈某天开始催促,林某森却找各种理由拖延:“铁棚还没盖起来”“地主没空”“指标没批下来”。直到2026年3月,陈某天发现,自己不仅没拿到地,连之前交的20万元也“打了水漂”。
更让他震惊的是,林某森又找到他,说:“前面20万,地没给,钱也没退,后面又外加了1万。”
根据当事人最新反馈,这1万元并非简单的追加款项,而是由徐某胜亲自收取的“打点关系费”。当时的具体约定是:先放行放置250方集装箱,后续再办理正式证照。陈某天无奈,又给了这1万。
此时,陈某天意识到,自己可能被骗了。他再次联系徐某胜,对方却态度大变:“我已叫安平跟你对接的。” 而所谓的“安平”,正是一个收钱办事的中间人。
三、收款收据背后的“猫腻”:10000元“打点费”的流向
在陈某天的手机里,保存着一张关键的收款收据照片。这张收据显示,2025年12月5日,林锦森(实为该村前村长及现任实际“地主”)收到了陈某天的20万元。
然而,交易的猫腻远不止于此。据陈某天最新反馈,林某森其实就是该村的前村长,也是现在的地主,利用自己的身份直接操盘。
“我怀疑,林某森和徐某胜、某安平是一伙的,”陈某天说,“他们利用我外地人的身份,打着‘先放箱后办证’的幌子,骗取钱财。”他多次联系那位“前村长”林某森退钱,但对方始终避而不见。而徐某胜,作为别村书记,不仅没有制止这种行为,反而在微信中威胁他:“你这个人,真的无语。”
四、 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拷问:前村长倒卖集体土地的黑色产业链
这场土地交易,从一开始就埋下了致命的法律隐患。根据我国《土地管理法》,农村集体土地严禁出让、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。而本案中,林锦森作为该村的前村长及现任实际掌控资源的“地主”,利用自己曾经的权力余威和现在的实际占地优势,试图私自转让村里的集体土地,这本身就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这不仅是一起普通的民事欺诈,更是一条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、滥用职权、诈骗敛财的黑色利益链。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,彻底践踏了乡村治理的底线,必须予以严惩!
五、 结语:别让乡村治理沦为“私人提款机”
从90万买地的豪言壮语,到钱地两空的维权困境,陈某天的遭遇并非个例。它赤裸裸地揭示了部分农村地区基层治理的溃烂:前村长手握百亩“私占”集体土地待价而沽,别村村书记不仅不监管,反而充当“保护伞”威胁外来投资者,中间人则利用信息不对称疯狂收割“智商税”。
我们严正呼吁:
1.请惠州市、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及纪委监委立即介入调查!
2.彻查林某森、徐某胜等人是否存在非法倒卖集体土地、滥用职权、诈骗敛财的违法犯罪行为,还老百姓一片净土!
3.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,追缴赃款!
4.既然20万首付款和1万“打点费”均有据可查,就不能让受害者陈某天“求告无门”。钱必须退,违法者必须付出代价!
5.警惕“熟人社会”下的投资陷阱!
广大投资者,尤其是外来客商,在涉及农村土地交易时,务必擦亮双眼。凡是承诺“三个月办证”、“私下转让”的,十有八九是坑! 只有证照齐全、程序合规的交易,才是受法律保护的正途。
法治社会,容不下“村霸”横行,更容不下集体资产成为某些人的“私人提款机”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