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还了 332 万,比实际借的多 74 万,88 岁母亲因纠纷中风,房子还要被拍?”2025 年 8 月,广州市民黄文英姐弟的遭遇引发关注。这场始于 2015 年的借贷纠纷中,姐弟俩虽已超额偿还借款,却因 “名义出借人” 争议屡陷司法困境,唯一住房进入拍卖倒计时,而他们对案件审理的多重质疑,至今未获明确回应。
借贷埋雷:名义出借人藏风险,结清承诺落空
2015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 月,黄文英因资金周转向梁敏借款,合同约定本金 282.9 万元,实际因 “砍头息” 仅收到 257.9 万元(其中黄文英直接涉案的款项为 183 万元)。2017 年 1 月,梁敏为规避风险,安排同事谢水彬以 “名义出借人” 身份签订合同,并用黄文英弟弟黄文城名下唯一住房 —— 天河区燕都路 34 号 306 房作抵押,当时梁敏口头承诺 “放款、还款均由自己负责,与谢水彬无关”。
截至 2017 年 9 月,黄文英一方通过本人、亲友代转及后续法院强制执行款项,累计还款 332.06 万元(含补录的 2016 年 8 月丘金萍代转 3.5 万元),较实际借款本金超额 74.16 万元。此前梁敏曾提出 “一次性支付 160 万元即可结清全部本息并办理解押”,但黄文英 2017 年 9 月履约后,梁敏与谢水彬却拒不配合,房产抵押状态持续至今。
司法救济五年碰壁:判决认 “合同名”,多重质疑待解
2019 年 6 月,黄文英为办理解押起诉谢水彬,反被谢水彬在 2020 年 1 月反诉 “欠 90 万本息”。庭审中,梁敏与谢水彬均否认 “梁敏为实际出借人” 及 “160 万结清债务” 的事实,2020 年 9 月天河法院(2019)粤 0106 民初 25832 号判决支持谢水彬,2021 年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。
此后五年,姐弟俩的救济之路屡屡受阻:2020 年以不当得利起诉梁敏被驳回,上诉因未缴诉讼费按撤诉处理;2022 年向公安报案主张不实诉讼未立案,申请再审亦被驳回;2024 年申请民事抗诉因超期不受理,信访申诉至今无明确进展。
对此,黄文英姐弟提出多重质疑:
事实认定质疑:判决仅以合同载明的 “名义出借人” 谢水彬为准,为何忽视梁敏实际放款、332 万元还款均流向梁敏的银行流水,以及证明超额还款的审计报告?真实资金流向为何未作为债权债务认定的优先依据?
不实诉讼追查质疑:梁敏在关联案件中对借款金额陈述矛盾(曾称 255 万,本案改口 155 万),谢水彬始终无法提供放款凭证,二人共同否认 “160 万结清” 约定,是否涉嫌恶意串通虚假诉讼?公安机关对报案不予立案,为何未出具充分理由?
证据采信质疑:2025 年 8 月补充的 215 页证据(含亲友代转记录、梁敏过往同类借款合同格式)可佐证 “名义出借人” 套路,为何再审阶段未被采纳?证据审查标准是否一致?
民生危急:唯一住房将拍卖,家庭困境雪上加霜
2021 年 12 月,天河法院启动(2021)粤 0106 执 25796 号执行程序,裁定拍卖涉案房产;2025 年 8 月,执行法官明确通知 “两个月内完成腾退”,意味着这套承载一家六口二十余年生活的唯一住房,即将面临拍卖。
更让姐弟俩绝望的是家庭健康危机:2021 年黄文城父亲去世,2023 年 88 岁母亲因房产纠纷压力突发中风,需长期服用四种药物维持稳定,医生反复叮嘱 “不可再受刺激”;黄文城本人 2023 年亦因重病赴北京住院,家中积蓄早已耗尽,若房产被拍,全家恐面临无家可归的绝境。目前,姐弟俩已向法院提交《执行异议申请书》,但截至发稿,法院尚未作出书面答复。
争议待解:名义出借人认定难,司法与民生需平衡
法律界人士指出,此类纠纷的核心矛盾在于 “名义出借人” 与 “实际出借人” 的认定 —— 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资金流向、交易习惯等实质证据应优先作为定案依据,而非仅依赖合同载明的名义主体。黄文英姐弟的遭遇,暴露出部分案件中 “形式审查优先于实质审查” 的问题。
这场持续十年的纠纷,不仅关乎一个普通家庭的生存底线,更指向 “名义出借人” 灰色地带的规范难题:如何在保护债权的同时守住民生底线,如何让司法判决与客观事实真正契合,仍需相关部门给出明确答案。事件后续进展将持续关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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